为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市委关于加强意识形态工作的决策部署,切实履行意识形态工作主体责任,公司党委于2017年11月23日召开党委会,研究公司意识形态工作。会议强调,公司党委要把意识形态工作作为公司党建的重要内容,强化意识形态领域引导和管理,深化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明确党委抓意识形态工作的主体责任、党委书记的第一责任人责任及分管领导的直接责任,明确党委的责任内容、工作的相关制度、追责的相关情形,使党组织和领导干部明确抓意识形态工作的基本遵循,确保公司意识形态领域安全。会议议定通过《意识形态工作责任书》和《党委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四张清单”》。
11月24日,公司党委举行“中共中国沈阳国际公司党委意识形态责任状签订仪式”,党委书记唐乐珍分别与班子成员签订《意识形态工作责任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