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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方市场合作:资源协同整合后的三优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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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国提出的第三方市场合作,与传统上企业间的业务合作不同,是基于当前全球经济发展形势通过政府间协同以改善市场竞争模式,为中国企业、合作企业和东道国三方的优化发展创造条件。

       第三方市场合作协议创造良好环境

      第三方市场合作是“一带一路”倡议的重要组成。截至2020年4月,中国已与澳大利亚、奥地利、比利时、加拿大、法国、意大利、日本、荷兰、葡萄牙、韩国、新加坡、西班牙、瑞士和英国签署了第三方市场合作的备忘录(MOU)。其中,由外方发布的MOU可以找到中国与新加坡、瑞士的协议全文。

      中国与新加坡MOU的全称为《促进中新企业在“一带一路”沿线第三方市场更大协调的谅解备忘录》,由新加坡国家发展部部长兼财政部第二部长与中国国家发展改革委副主任在2018年4月8日签署。该MOU确定,新加坡贸易和工业部、中国国家发改委和新加坡企业发展局组建联合工作组,识别中新双方在“一带一路”沿线共同感兴趣的领域和市场,组织相匹配的活动和论坛。中新两国将与商业银行和政策性银行、保险公司及金融机构一起对第三方市场的项目和融资需求提供支持。

       新方认为,该MOU成为中新在“一带一路”倡议下合作的关键合作支柱之一。新加坡拥有关键基础设施,具备区域金融和法律中心的重要地位,能够为中国企业在“一带一路”沿线的发展提供支撑。该MOU指出,中新两国经济联系紧密。2017年,新加坡是中国在“一带一路”沿线主要的外资来源地和最大的海外投资目的地,中国也是新加坡当年最大的贸易伙伴和最大的游客来源国。

       2019年4月29日,中国与瑞士联邦财政部和联邦经济、教育及科研部签署《关于开发第三方市场合作的谅解备忘录》。该MOU明确提出,目的是为了加强中瑞两国在“一带一路”沿线国家项目中就贸易、投资和融资等领域开展协同。双方达成了9点共识:

         1.支持本国企业联合在“一带一路”相关的第三方市场寻找机会并交换项目信息。

         2.合作由企业主导、市场决定,符合国际惯例和规范,以及受益国的法律政策。合作应基于经济变化和长期可持续增长、社会和环境可持续性、共同利益、共识、包容、开放的原则,遵循非歧视的采购流程,公平竞争,与相关国家发展重点相符,与联合国可持续发展目标相洽。

         3.双方鼓励企业对依照公共利益确定的领域和地区进行联合拓展,并将继续讨论试点市场和项目。

         4.双方鼓励商业和政策性银行、保险公司和其他金融机构为两国企业提供融资,包括基础设施和贸易融资。

         5.双方为企业和行业协会牵头成立的平台提供便利,包括工作组、论坛、圆桌会议,交换项目信息,寻找共同兴趣点。

        6.瑞士建立“一带一路”倡议能力建设平台,为双方和第三方国家高级官员提供能力建设工具,涉及风险管理、项目管理和国际标准等。

       7.双方将在MOU下建立中瑞第三方市场合作工作组,以鼓励双方企业开展第三方市场合作。工作组与现有中瑞双边机制“背对背”工作,其他部门、机构和企业也可在必要时加入。

      8.双方完成MOU的预算由各自日常预算负担。

      9.MOU不构成国际协定,也不会导致双方承担国际法责任。MOU中的条款不构成双方的法律义务。MOU自签字之日生效,直到一方提出书面终止告知而失效。

       由上述两个第三方市场合作的MOU可以发现,MOU的结构并不完全一致,既有共同点也有各自特点。中国与合作方均在第三方市场合作官方文件中达成了共识,侧重服务于双方企业在“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的市场开拓。

       尽管协议具体内容因各方实际有所不同,但多涉及为企业提供融资支持、促进企业通过论坛等各种活动交换项目信息,以及响应第三方市场自身的关注点并承担必要的国际责任或义务等内容。目前与我签署MOU的国家均经济发展水平较高,具备产业或资金优势,国内法律法规制度较为完善,企业国际化经验较为丰富。中国企业与各合作方在产业优势领域和兴趣点上有一定错位,为追求共同利益具备合作基础,成为双方开展第三方市场合作的基本条件。

        从文本内容来看,中国与合作方的MOU为第三方合作所提供的支持主要包括三个方面:

       一是政府间协议所产生的方向引领,能够创造更好的合作环境,吸引市场力量发挥叠加效应,缩短中外合作企业建立相互信任的周期;

       二是政府间协议强调对金融机构的引导和协同,有助于为在“一带一路”沿线开展第三方合作的企业提供良好的金融支持,推动项目实施进程;

      三是两国政府为企业创造的交流沟通平台可以增加合作企业间的互信,促进企业间项目信息交流,有利于减少过度竞争。

       新冠疫情对第三方市场合作的影响

       新冠疫情的爆发属于典型的“黑天鹅事件”。与此前的区域性疫情、重大自然灾害甚至金融危机不同,新冠疫情由于病毒传染性强、缺少特效药和疫苗,以及对传统经济活动条件的急剧改变,而产生严重的全球影响。

       对于第三方市场合作而言,新冠疫情的影响不容小觑,但也不应因此裹足不前,应分析“变”与“不变”的趋势性特征,在疫情冲击及经济逐步复原的不同阶段做出有效应对。

       新冠疫情冲击下,影响第三方市场合作“变”的因素不少。人员往来在未来相当长时间内难以恢复,不仅涉及国与国之间的人员流动,而且也对不少国家的社区交往产生严重影响;不仅正常的生产制造活动难以继续,而且依赖于人员流动的销售、售后等各类服务也停滞不前。

       作为应对疫情的紧急措施,与中国签署第三方市场合作MOU的意大利早在1月31日就宣布进入为期6个月的紧急状态;西班牙从3月14日起进入为期15天的紧急状态;法国在3月16日宣布处于抗击疫情的“战时状态”,全国封城,关闭欧盟和申根边境30天;同日瑞士宣布进入国家紧急状态,所有权力上交联邦政府;葡萄牙在3月18日宣布进入紧急状态,成为其历史上首次实行全国紧急状态;同日澳大利亚宣布进入“人类生物安全紧急状态”,将旅行禁令提升至前所未有的4级;“一带一路”沿线的大量重要的第三方市场国家也宣布了各类措施。这些措施虽然均为降低疫情扩散的短期举措,但不仅导致经济“停摆”,而且改变了各国政府施策重点和优先事项。

      新冠疫情改变了各国货币政策和财政政策的运行模式。疫情冲击下,G20成员协同发力,向市场提供资金支持,避免市场信心崩溃。美国贸易代表莱特希泽在G20网上特别部长会议称,他们已经为应对经济问题采取各类措施合计达到6.2万亿美元。但2008年经济危机后的经验证明,扩张性财政政策的负面效应不可忽视。包括第三方市场在内的国际金融市场融资成本继续下降,政府债务急剧上升,从而可能减弱未来一段时间内公共基础设施投入的力度。一些受疫情冲击相对较弱的第三方市场国家,也可能受到外部市场扩张政策影响出现输入性通货膨胀,经济发展的意愿与轨迹受到干扰。
也应该看到,新冠疫情爆发后,第三方市场合作仍有不变的因素。各国的要素资源禀赋和经济产业结构不会因为疫情发生根本性改变,多数国家谋求经济合作与互利发展的理念不会改变。当今世界几乎没有一个经济体可以在封闭锁国的情况下保持原有的经济水平和市场供应,即便能够实现供需的平衡也会负担高昂的代价。

       技术进步的方向没有改变,技术对经济发展的推动力持续增强。这些不变的因素为第三方市场合作奠定了基础。应该说,即便新冠疫情对各方的经济社会带来了严重冲击,寻求外部合作和优势互补也会帮助经济体以更低的成本更快恢复。

       新冠疫情的全球影响不仅波及面广泛,而且在各方应对方式和能力的差异下效果不同,容易出现多轮震荡。疫情控制更需要各国政府的协调,为相关医药设备和药品研发制造创造条件,协同提升应对疫情冲击,减少跨区域传播。可以按照新冠疫情产生冲击的进程,将其对第三方市场的影响分为两个阶段:第一阶段的目标是控制疫情传播,尽快恢复健康,重新启动经济活动;第二阶段的目标则是恢复经济活动,建立新条件下的国际国内经贸联系。

      第三方市场合作本质上是基于市场需求的企业合作。疫情冲击带来的市场需求变化对中国与合作国企业提出了新的要求,市场需求并未消失,而是发生了结构性改变。如果能够把握需求变化的结构性特点,新的合作项目并不缺乏。

      有效促进第三方市场合作的建议

       面对新冠疫情带来的变化,第三方市场合作的参与三方的诉求与能力也在发生变化。发展是硬道理。面对外部环境带来的压力,中国企业有能力、有机会与合作方和第三方市场一起,共同推进和优化合作模式,为三方创造更大的发展利益。

       一、切实增强第三方公共卫生系统建设,弥补全球短板

公共卫生领域的合作一直以来都是“一带一路”倡议的重点内容。相比发达经济体,大量第三方市场缺乏足够的新冠疫情应对能力。通过第三方市场合作,增加应对传染性疾病的医疗基础设施,提高公共卫生突发事件的应对能力,既是当前众多国家的迫切需求,又有着长远意义。在短期人员跨境移动受限的条件下,驻外机构与企业海外派驻人员可以与合作国的合作伙伴加强信息沟通,了解和把握东道国的相关需求。

        二、合理评估疫情对已经启动的第三方合作项目的影响

疫情影响不仅对全球供应链带来严重威胁,而且使得各类推进中的项目面临挑战。面对人员流动受限等因素造成的无法按期完工交付的情况,应寻找相关法律依据、合同约定,以不可抗力等方式承担合理责任。对于因疫情冲击导致的业主付款能力减弱或项目需求变化,应与合作方及时沟通,在充分测算的基础上修改施工方案,并对损失争取合理补偿。涉及国内或合作方金融机构的项目,还应及时与之沟通,避免风险集中冲击。

       三、积极学习合作企业优势领域,提高自身发展竞争力

第三方市场合作并非与合作企业的简单协同,而是中国企业增强自身竞争力的重要机会。在开展合作的过程中,学习合作企业在项目管理、产品供应、施工管理、人力资源、先进技术、资金保障和风险管理等诸多方面的经验,对照自身寻找可以借鉴和提高的地方。在合作过程中吸收相关知识,争取转化为改进管理模式、提高项目推进效率、增强风险应对能力、合理处理文化冲突等方面的新优势,持续提升自身竞争力。

       四、把握疫情带来市场机会,探索国际化发展新路径

全球经济面临挑战,原有的产业链、价值链和供应链可能发生变化,对于善于把握机会的企业可能意味着新的空间。经济下行带来的破产压力使得大量企业需要外部资源的输入,增加了合作意愿。可以在企业重点希望突破的国际市场或行业领域寻找机会,不限于第三方市场。如果合作方无法继续推进原有的第三方合作项目,也可以探讨通过项目的股权转让或向合作方投资的方式延续原有项目,并为未来发展注入动力。

       五、适应数字经济发展环境,加快技术创新与模式转换

疫情发生后,传统的经贸合作模式面临调整,而数字经济的发展反而加速。以网络平台寻找供需对接、发掘市场需求、优化资源利用的商业模式获得更多青睐。第三方市场合作也应积极响应数字经济发展的要求,推动发展和强化数字基础设施,增强各方参与相关领域全球价值链的能力。
为了适应数字经济的要求,中国企业也应该在人力资源和工程技术上提升自身能力,并保障相关物资、设备的高质量、持续稳定的供应。

(作者系商务部国际贸易经济合作研究院研究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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